《物权法》培训提升法律素养

(座无虚席)

(旁征博引)

(全神贯注)

417下午,培训室内座无虚席,公司特邀请广东信桥律师事务所宋晓东律师作了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知识的专场培训,集团员工、物业公司部分员工共计3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。

《物权法》被业内称之为仅次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的法律,自2007101正式实施以来,受到了社会各方的密切关注,随着实施的逐步深入,对我国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,特别是房地产领域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。因此,学习和掌握有关物权法的知识,是规范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行为,规范公司物业管理,切实维护房地产开发各方利益,提升依法经营水平的需要。

2个多小时的培训过程中,宋律师旁征博引、妙趣横生,从立法的过程、立法的原则,颁布的意义,调整的范围,进行了系统讲解。并针对该法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条款进行了重点阐述。例如关于会所、架空层及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问题,建筑物外墙的广告权益问题如何界定?让我们了解到房地产办证的诉求是没有诉讼时效的;让我们知道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一定要考虑相邻关系的其他人;更让我们了解了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等等,同时,辅以生动具体的案例,增进了对法律条文的理解。

在接下来的讨论提问环节中,员工踊跃发言,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,与宋律师展开了积极的讨论,大家各抒已见、气氛热烈。

本次培训,受到员工的一致好评。通过培训,使员工对《物权法》的基本架构有了一个较全面的了解,提升了员工相关法律知识的素养,使我们更加守法、懂法,更有利于公司在法制的轨道上前行,也有利于公司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,守法经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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